* ╭╮ ╭╮  ╭╮  ││ ││  │└╮ ╭┴┴—┴Ⅲ╮~└—╯ │ ﹋ ﹋ │   ╭—————————————╮ │ ∩ ∩ │ ╭╮ │书本网为您整理 │ │  ▽  │O╰╯ —————————————╯ ╰—m∞m—╯   ◎ 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 书名:涂山歌 作者:东施娘 备注: 这是一个言情短篇集 各色人物上演不同的故事 内容标签: 搜索关键字:主角:无 ┃ 配角:无 ┃ 其它:大懒 ==================   ☆、绿衣(一)   在我十四岁那年,父亲从外面接回来一个女孩,说那个女孩是我失散多年的妹妹。   我挑剔地围着她转了一圈,像是点评般地总结了一句话。“爹爹,你是从哪里找来跟我这么像的冒牌货的?”   话没落音,父亲便训了我。   我看着眼前这个打扮老土,皮肤粗糙的女孩,在心里哼了一声,看她这么可怜,又跟我长得这么像,勉强接受她好了。   我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二丫。”她怯生生地看了我一眼。   我狠狠地皱了眉,这算哪门子的名字。   我父亲在旁边不紧不慢地说,“青衣,你又忘记你自己的名字了。”   我指了指我自己,“我叫姚绿衣。”   我面前这个便宜妹妹姚青衣对我灿烂一笑,露出她那全身上下最白的牙。   母亲早逝,我对母亲的一丁点印象都没有。   听父亲说我的妹妹青衣在三岁的时候走丢了,被坏透了的牙婆子拐走了,足足过了11年才找回来。   我问青衣她被拐去哪了,她脸微红,告诉我这些年她都是在一户偏僻穷苦人家里当童养媳。   “童养媳是什么?”我不理解这个词的意思。   青衣任凭我怎么问也只是一味脸红而不告诉我。   后来,我拿这个词去问孟昀,孟家和姚家世代交好,我和孟昀从小一起长大,他比我大上两岁,想当年青衣走丢的时候他已经五岁了,我特去问过他,他表示完全没有印象我还有一个妹妹,他说小时候光凭我一个人就够折腾了。   “小昀子,童养媳是什么意思啊?”我用手撑着下巴,眨巴眨巴眼睛。   正在喝茶的孟昀直接一口茶喷了出去。   孟昀从小就被周围的大人们夸少年老成,如此十六岁了,便更加每天端着,还很是附庸风雅地学着文人品茶,可谁不知道孟家就是个铜臭世家呢,我这话被父亲知道了,父亲肯定又要训我了,可我也没说错,孟家世代从商,而我家是镖局,两家长期合作,自然交好,说实话,我们两家跟琴棋书画这文雅的东西是沾不上任何边的。   我虽然被父亲总是关在房里绣花,但是我的鞭子却是享誉全城的,画仙城就没有一个人不知道我姚绿衣的蚀骨鞭。   蚀骨鞭是父亲特意从名家大师那里寻来的。   我嫌恶地看了孟昀一眼,“叫你装。”   孟昀咳嗽了半天才恢复过来,他哭笑不得地看着我,“还不是你拿话吓我,你好端端地问这种问题做什么?”   我不理解了,“什么叫这种问题,青衣告诉我她原来在别人家做童养媳,童养媳到底是干什么的?”   孟昀也不肯告诉我,只是要我对青衣好一点。   经过一年的调养,青衣总算不像原来那般让人看了可怜了,现在的她跟我外貌上是越来越像,如果我故意装文静,连父亲都会分错我们两个,这件事让我很是开心,我每次闯了祸我就立刻装文静在庭院里读书,父亲刚看到我就问,“青衣,看到绿衣了吗?”   我每次跟孟昀说起我父亲又弄错我们两个的时候,他也是哈哈大笑,“你父亲怎么会连你这个皮猴都认不出,我看你们两姐妹明明是天壤之别,云泥之别啊。”   我刚准备附和他的话,突然感觉哪里不对,“等等,什么叫天壤之别,云泥之别?”   孟昀伸手在我的鼻子刮了一下,“这都不知道,她是天,你是壤,她是云,你是泥。”说完,他就跑。   我立刻抽出我腰间的蚀骨鞭,追着他跑。 作者有话要说:     ☆、绿衣(二)   画仙城一年一度的花灯节向来热闹非凡,并且会吸引众多外地游客欣然前来,而这花灯节除了赏花灯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仪式,就是每年画仙城都会选拔一名十六岁的少女扮演仙姑,由着八个人抬的镂空轿子,环城走一遍。   这个仙姑的选拔是极其严格,家世,名声,相貌,身材等等都是要最优中选优,而今年的仙姑头衔是准确无误地砸到我姚绿衣的头上,而且我又正好是花灯节那天出生的,我的十六岁生辰当然是要全场轰动。   而我的双胞胎妹妹姚青衣却因为曾经被拐走,在名声上有了点缺陷,对此,我还特意去找了城主,“今年就不能有两个仙姑吗?”   城主是三十岁左右的美大叔,整个画仙城的百姓都说他温文尔雅,平易近人,可是在这个问题上,他却丝毫不留任何余地,“绿衣啊,叔叔我也算是看着你长大的,但是花灯节的仪式非同一般,你可不能胡闹。”   我愤愤不平地跺了跺脚,“哪门子的看着我长大,哼。”   “哪里不是看着你长大了,你刚出生光溜溜的样子我都看过,那真是个皮猴子,没想到,一眨眼,都长成大姑娘了。”城主说完还笑眯眯的。   我直接把我的蚀骨鞭抽了出来,城主立刻换了一副脸色,一本正经了起来。   “绿衣啊,回去吧,好好准备你花灯节的亮相,你会让整个画仙城为你动容。”   我回去之后只好去安慰青衣,“青衣,你不要难过,这个仙姑也没什么好当的对不对。”   青衣虽对我一笑,我却看出了她眼里的失落。   我想了想,“欸,干脆这样,反正连爹爹都认不出我们两个是谁,干脆你那天去当仙姑吧。”   青衣听了这话,迟疑了一会,“这样真的可以吗?万一被爹爹发现,不,万一被画仙城的老百姓发现,我们可都是完了的。”   我瞪了她一眼,“这种事情你不说我不说,谁会知道?”   “可是绿衣你呢,你就不想当仙姑吗?”青衣咬了咬唇。   其实我也想当仙姑,每个画仙城的女孩都做过一个这样的梦,穿着漂亮的衣服,坐在漂亮的轿子,在花灯下被全城百姓注目着。   但是我更想让每天都看起来不开心的青衣开心一回,更何况我也想让我的十六岁生日和孟昀一起过。   “我才不稀罕呢。”我转过身,摸了摸我的蚀骨鞭。   但是在青衣成功顶替我之前,这个大胆的主意谁都不能告诉,连孟昀都不能说。   既然答应跟青衣换,当然就要好好换,让所有人都看不出来。   我开始让青衣装我,原来都是我装她,我喜欢穿绿裳,头上总是戴着孟昀送我的发簪,孟昀每年都会送我簪子,我的蚀骨鞭从来不离身,睡觉的时候它都在我身边,青衣开始战战兢兢地装起了我。   我让她故意走到父亲面前去找他说话,而我站在不远处偷看。   青衣看了我一眼,咬咬牙就像我平时一般脚步生风地走到了父亲面前,“爹爹,我要出去玩。”   父亲看了青衣一眼,“绿衣,花灯节就要到了,不准出去,你就不能像青衣学学吗?好好呆在闺房里。”   “呆在家里多无聊,我要出去找小昀子玩。”青衣主动伸手抓住了父亲的衣袖,还摇了摇。这一举动让在不远处的我都忍不住为她叫好,我之前可没教她这个。   父亲扯回了衣袖,“说了不准就是不准,回房去。”   青衣本是一脸沮丧,转过身就对躲在暗处的我灿烂一笑,就像当初她第一次见到我时对我笑的样子。 作者有话要说:     ☆、绿衣(三)   很快花灯节就到了,一大清早我们家就来了很多人,我和青衣早就做好的准备,在前一晚,睡觉的房间都换了。   等我从青衣的房间出来的时候,发现我的房间围满了人。   我刚在门口准备挤进去,就被一个婆子呵斥了,“姚二小姐,这里已经忙不过来了,你就别在这里凑热闹了。”   我差点忘记我现在是青衣,张嘴就准备教训这儿没眼力见的婆子。   被众人众星捧月的青衣注意到了门口的动静,连忙出声,“青衣,快过来。”   那婆子还不肯罢休,“大小姐,二小姐在这里能帮上什么忙?”   我第一次看到青衣板起了脸,“是你当仙姑还是我啊?”说完,还把梳妆台上的玉牙梳狠狠往地上一掷。   我张了张嘴,那可是我最喜欢的梳子啊。   那个婆子便立刻让我进去了,我走到我的梳子旁边,弯腰捡了起来,就对上青衣歉意的眼神,本来还有点气的我,立刻消气了吧,反正没碎。   青衣站了起来,拉着我,“你觉得我身上这套怎么样,青衣?”   我仔细看了一下,便学着青衣小心翼翼的样子,开口了,“瞧着不错,但似乎还少几分灵气。”   青衣闻言便是一笑,转头凶巴巴地训斥一个妇人,“看吧,青衣也说不好看,赶紧给我换。”   青衣学我真是越学越像了。   终于到了晚上,青衣戴着面纱外面还穿了披风坐着城主派来轿子去城主府,仙姑都要从那里坐上专门的轿子出发,而在那之前旁人都不能看见仙姑的样子。   父亲看着青衣坐上轿子,便露出了唏嘘不已的样子,突然看到在他身侧的我。立刻又恢复了平时的样子,对我说,“青衣,今天是你生辰,你想要什么呢?”   我装作思考了一下,迟疑地开口,“爹爹,我……我今天也想去看花灯,但是我不想有人跟着我,就这一次好不好?”   父亲沉默了很久,最后还是答应了我。   我一出府,就跟个放飞的小鸟似的。   这段时间我都在府里闷坏了,简直不能相信青衣是怎么做到的。   孟昀不知道青衣代替我去当了仙姑,他现在肯定在城主府门口等我的出现,看来我要给他一个惊吓了,想到这我就笑了出来,到时候孟昀的表情一定很精彩。   花灯节永远是画仙城最热闹的一天,这个时候街上已经全是人了,大家基本都成双成对的,我看到那么多漂亮的花灯,也不急着去找孟昀,待会再找他好了,于是我便挤到一个小摊前面开始猜谜赢我的花灯。   我的聪明才智那些谜语根本难不到我,我拿着一个兔儿灯猜了一路,每个摊主最后都用敬佩的眼神看着我。   突然我的肩膀被人拍了一下,我右手拿着根糖葫芦,另外手里拿着兔儿灯,我一回头,就看到我本来要找的孟昀。   刚看到他,我就笑开了,刚准备把左手的糖葫芦递给他吃,突然想起来我是青衣,还没来得及跟他解释呢。   孟昀却直接凑了过来,咬了我最上面的糖葫芦,吧唧一口吃掉,才笑咪咪地跟我说,“青衣,这糖葫芦真甜。”   这时候,仙姑轿子要来的讯号来了,空气弥漫着花香,悠长的琴声越来越接近,我直觉般地伸长脖子去看。   我第一次看到青衣那么漂亮,她的额上画着一朵逼真的花,妖娆,但是她的眼神又是如此的清澈,她笑脸盈盈,每个人看到她都自动屏住了呼吸,包括我身边认错人的孟昀。   我转过头盯着孟昀,孟昀像是感应到我的目光,对我笑了笑,主动来牵我的手,“青衣,你放心,我喜欢的人是你,就算绿衣再好看。”   我的兔儿灯落到了地上。   这个骗子,明明连我们两个都分不清,还说什么绿衣再好看。   我对他笑了笑,笑着笑着我觉得鼻子很酸。   “小昀子,我是绿衣。”   孟昀的脸色一下子白了。   突然周围喧哗了起来。   “啊,那是什么人,仙姑被抓走了。”   我立刻扭头去看,漂亮镂空的轿子上已经没有人了。   青衣不见了。   我感觉到自己的手被人松开了。   我只听见孟昀的声音,“人呢?快点去追啊。”   如果今天当仙姑的人是我的话,那个人肯定没那么容易得手,可青衣不是我,她不会武功。 作者有话要说:     ☆、绿衣(四)   我跪在父亲的面前,父亲此时终于知道我和青衣的计划,气得在我脸上狠狠地甩了一巴掌,“姚绿衣,你这是要气死我吗,你知道青衣吃了多少苦吗,我是费了多大功夫我才把她找回来?”   我只能沉默。   父亲来回走,最后停在我面前,“这件事一定不能说出去,先找到青衣再说,你给好好呆房里,听见没?”最后三个字几乎是吼。   我点点头。   “你现在就给我跪这里,面壁思过。”父亲狠狠地一甩袖走了。   我回头看了父亲一眼,眼泪就唰地流下来。   青衣最后被找回来已经是三天后了,她一幅失魂落魄的样子,似乎让所有人都知道她发生了什么,只有有人接近她,她就尖叫不止。   城主发了雷霆之怒,但是也没有找到那个贼人,青衣是被父亲的人在一间破庙找到的,由于身份不能说,青衣便依旧住在我的屋子里,我在她的房间都能听到她时不时的尖叫声和摔东西的声音。   孟昀上门找我父亲,他跟我父亲说无论绿衣发生什么,他都会用八抬大轿迎娶入门,父亲拒绝了孟昀的请求,并且打发了孟昀之后就跟我说了此事,父亲把桌子拍得很响,但又要克制自己的怒气,“如果不是你跟青衣这么胡闹,怎么会发生这种混账事,你精通武艺,那贼人怎会轻易得手,现在孟家只来了个孟昀,就知道孟家的态度了。”   我看着我一向敬佩的父亲,“爹爹,如果被抓走的是我,你就不会心疼是吗?”   父亲猛地握紧了拳,蹭的一声站了起来,“姚绿衣,她是你的妹妹。”   我去看了青衣,刚走到门口,就听见里面的丫鬟在劝,“大小姐,您就吃一点吧。”回应她的是摔东西的声音。   我便直接走了进去,缩在床上的青衣看到我明显有点愣,手里举的花瓶停住了,旁边的丫鬟连忙冲上去夺了下来,我环视了下一片狼藉的房间,便叫旁边伺候的丫鬟出去,青衣仍然盯着我,盯着盯着就落下了泪,刚走到床边,青衣就抓住了我的衣袖,她在哭。   我手颤了颤,最后抱住了青衣。   我听见青衣对我说,“对……对……不起。”   青衣自杀了。   用的还是我的蚀骨鞭。   父亲像一下子老了十岁,他叫人匆匆办了青衣的后事,画仙城的人都知道姚绿衣死了。   第二天,姚家表示为了悼念绿衣,青衣特意将名改为自己姐姐的名字,替姐姐绿衣活下去,并且将姐姐最喜欢之物蚀骨鞭放在身边悼念。   第二年,姚家千金姚绿衣嫁进了城主府。   如果不是我发现了青衣偷偷的绣的荷包出现在孟昀身上,我也不会知道他们两个瞒着我有了些什么。   在我愤怒的时候,我意外发现了城主对我过于关心的目光。   我便以我的婚事对他提出了这个让青衣消失的计划,当然,我在不确定的情况并不想对青衣做出什么的,兔儿灯就是我跟城主约好的讯号,落地就动手,谁让我真的发现他们两个有私呢。我本只是打算让青衣离开画仙城,却不知道城主请来的贼人见色起意,竟对她干下那种事情。   不过那又如何呢,这个世界上本来就只该只有一个绿衣的。 作者有话要说:     ☆、行行重行行(一)   “阿锦回来了,阿锦回来了。”   随着王嫂的大嗓门响起,整个舒宅就像被扯了线的手榴弹安静了一瞬间后一下子炸开了。一向讲究规矩的舒家阿姆都失手把勺子掉到了碗里,砸出了清脆而又刺耳的声音。   阿锦回来了。   阿锦是谁?   苏笛沅埋头又喝了一口粥,才用手里的丝帕擦擦嘴巴,这个时候是没有人会管她的。苏笛沅笑了一下,用手顺了顺旗袍的下面,才动作优美身姿曼妙地站了起来,她这个动作是练习过无数边的,微微侧头的角度,腰肢间展现的曲线,以及那被旗袍遮得若隐若现的小腿,可以说,她现在是美得致命。   她为了今日已经等了好几年,她不再是当初那个天真的苏笛沅,现在的她就像海棠花,透着殊色以及无法让人正视艳色。   她微微侧身扭过头,对着站在门口提着箱子的青年颔首。   “你父亲的讣告都发出去一年了,你怎么才回来?”她的语气隐隐带着长辈的责怪,但表情却是微妙的。   青年双眼里有着一丝诧异,手里提着的箱子也落在了地上。   舒家阿姆立刻呵斥了苏笛沅,“你这是说什么话,舒家还没有到你来开口训人的地步。”   苏笛沅低头,“是儿媳越界了。”   “儿媳?”眼前这个叫阿锦的青年像是不敢置信地开口。   舒家阿姆表情未变,“这是你父亲几年前娶的,就是你出国那年。”   苏笛沅听到这句话,抬头微微对青年一笑,一如她当年见他时的笑容。   “笛沅,你走慢点,我都赶不上你了。”一个穿着女式校服的圆脸少女喘着气对前面的少女喊。   前面的少女回头,虽还稚嫩,却也在不经意的时刻惊艳了别人的眼,“练之,你太慢了,你要向我学习,啊。”   苏笛沅由于回头讲话,还一边往前走,直接撞到了人。   不,是撞进了别人的怀里。   苏笛沅闻到一股好闻的栀子花味道,那人扶住她的肩膀,“你还好吗?”   声音很好听,如古代乐器清脆悦耳,苏笛沅楞楞地抬头,这个时候的她还不知道眼前这个少年会影响自己并不漫长的一生,她只是特别不好意思地对对方微笑了一下,便自己站直了身体。   “我叫舒九烨,你叫什么名字?”少年对着她也是一笑,眉眼清俊。   “我叫苏笛沅。”   一场缠缠绵绵的细雨,似乎把整个舒家老宅弄得了无生气,不过舒家老宅确实也像是舒家阿姆的梳妆盒。苏笛沅站在屋檐下,看着雨珠从冰冷的屋檐下滑落,有些雨珠飘到了她外露的胳膊上,但这一丝丝的冰凉似乎丝毫没有惊扰她看雨的心情,她只是懒懒地注视着这不懂节制的雨。   她心里想,那院子里的海棠花该被打坏了吧。   她突然想起她被花桥抬进舒家老宅的那一日,无边的绝望和孤寂,舒老爷掀起她的盖头时,她只是用宽大的衣袖掩着肚子无声地哭泣,眼泪从她的脸上滑落,她即将用自己全部的青春来陪伴这座老宅,本该生动的面孔此时却因极度的哀伤徒剩下苍白。   “沅沅?”突如其来的声音带着一丝试探。   苏笛沅像是漫不经心地扭头,唇角微微一勾,如果她是一朵毒花,那她的猎物只有不远处的青年一个人,只有舒九烨,也就是舒阿锦。   她的青春需要一个人来陪葬不是吗?   当年的栀子花香和那个少年脸上缓缓绽开的笑容将那个十六岁的苏笛沅迷得七荤八素,忘记了刻板的女教师的训话,忘记她母亲对她的殷殷教诲,她甚至忘记落在她后面几步的练之。   “阿锦,休息好了吗,明天可是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苏笛沅的表情挑不出毛病,就像他们的关系本来就如继母和继子的关系。   舒九烨慢慢走到她的身边,他的眼睛犹如当年那般多情,似乎无时无刻不在诱惑着无知少女落入他的圈套,他光洁的面庞不曾留下任何岁月的痕迹,苏笛沅不得不承认他比当年更加迷人,比在她的梦里更加惑人。   恍惚之下,她记起他跟她念的那首诗。   “一张机,采桑陌上试春衣。风晴日暖慵无力,桃花枝上,啼莺言语,不肯放人归。   两张机,行人立马意迟迟。深心未忍轻分付,回头一笑,花间归去,只恐被花知。   三张机,吴蚕已老燕雏飞。东风宴罢长洲苑,轻绡催趁,馆娃宫女,要换舞时衣。   四张机,咿哑声里暗颦眉。回梭织朵垂莲子,盘花易绾,愁心难整,脉脉乱如丝。   五张机,横纹织就沈郎诗。中心一句无人会,不言愁恨,不言憔悴,只恁寄相思。   六张机,行行都是耍花儿。花间更有双蝴蝶,停梭一晌,闲窗影里,独自看多时。   七张机,鸳鸯织就又迟疑。只恐被人轻裁剪,分飞两处,一场离恨,何计再相随?   八张机,回纹知是阿谁诗?织成一片凄凉意,行行读遍,恹恹无语,不忍更寻思。   九张机,双花双叶又双枝。薄情自古多离别,从头到尾,将心萦系,穿过一条丝。”   舒九烨缓缓说道,“沅沅,你准备做什么?”   苏笛沅眼底带上笑意,“阿锦还是唤我一声母亲吧。”她摸了摸自己的鬓发,一股妩媚气质自然而然从她的动作间透出来,“明日还要上坟拜祭,你还是早点回去休息吧。”   说完,苏笛沅便转身离去。   她的身姿在悠长的长廊摇曳,外面的雨声稀稀落落,阴沉的天像是永远不会有明亮的一刻。 作者有话要说:     ☆、行行重行行(二)   “这里,这里。”   少女被这声音吓了一跳,回头一看,立刻用嗔怪的语气呵斥对方,“你差点吓死我。”虽然嗔怪,但是眼神里全不是这个意思。   少年从藏身的树后出来,脸上全是得意,“看,我又成功进了女校,并且成功见到沅沅。”   苏笛沅小脸迅速飞上一片红,即使被舒九烨喊过几次她的小名,她也觉得不好意思,有时候还恨不得捂上他的嘴。   “练之最近似乎都发现我的不对劲了。”想到这个,少女脸上明显有了愁意。   舒九烨脸上的笑犹如他常有的天真,“那又如何,我们不是正经交往的情侣吗?”   “情侣?你又从哪里学来这新式词。”苏笛沅半扭过身还跺了跺脚。   可惜这个天真少年不懂眼前这个少女的心思,“我的布莱尔外教说的,外国人都用这个词。”   “真是呆子。”苏笛沅哼了一声,不过马上又笑了出来,笑容是如此灿烂。   上坟的这天,天空仍是飘着细雨,苏笛沅穿着黑色旗袍,不着粉黛,只在鬓发间插了一朵白花。旁边的丫鬟一直兢兢战战地为这位年轻的舒家太太撑着伞。   舒九烨一直走在众人的前面,挺拔的身姿,脸上哀恸的神情,这个无辜苦楚的青年在漫天苦雨中躇躇独行,苏笛沅却越发爱着这个青年。   他永远是如此的天真和无辜。   当初他就用他的天真骗了自己,她把自己当成了祭品贡献了出来。   苏笛沅想到这,轻轻地笑了一声。   旁边的丫鬟立刻哆嗦了一下。   当终于走到舒老爷的坟前时候,舒九烨不够强壮的肩膀似乎终于承受不住子欲养而亲不待的事实,扑通一声跪在那个建筑华贵的坟前,舒老爷生前讲究死后也没有人敢亏待他,他这辈子的遗憾估计是死前都没有见过自己唯一的儿子一面。   舒家人多,却是女人多。   一个个打扮精致的女人们在一座老宅打发自己的一生。   苏笛沅突然想起舒老爷死前,自己坐在他的床旁边,其他的人都被他强硬呵斥下去,包括一生强硬的舒家阿姆,在自己儿子临终前也低下了头。   苏笛沅静静端详着讲究了一辈子此时却再也掩藏不住老态的舒老爷,舒老爷喘着粗气,“笛沅,算我求你,不要恨舒家,不要恨阿锦。”   苏笛沅帮舒老爷整了整被子,语气温柔,“老爷,你放心。”   舒老爷的表情似哭非哭,“笛沅,放下恨,你会活得更快乐。”   苏笛沅的动作一顿,很快她收回了手,脸上的微笑也不屑再露出来,她眼神是从所未有的冰冷,“老爷,你还记得我的孩子吗?那个夭折的可怜孩子,连族谱都不可以上,死前都没有大名,老爷,你还记得他是怎么死的?”苏笛沅说到这,眼睛红了红,“他都没有睁眼看过这个世界,阿姆为了舒家的名声,根本就不准备让他出生,叫人压着我给我灌药,哈哈,他可是阿锦的孩子。”   舒老爷的手动了动,似乎想去握住苏笛沅的手,苏笛沅把手收了回来。   “笛沅,不……要恨。”   苏笛沅抹掉了脸上突然滑落的眼泪,她这辈子如此只剩下了恨。她抬眼望着乌压压的天空,少女时期的时候,觉得什么都好,下雨天凉快,艳阳天热闹,暴雨天壮丽,阴天心静,看见一只小狗都要觉得大惊小怪,什么事情都要跟练之分享,而现在呢,练之也早就离开自己了。   旁边的丫鬟怯弱弱地唤了苏笛沅一声,“太太,到您了。”   苏笛沅接过下人递过来的香,步伐缓慢却坚定往玉色的墓碑前走,一直在旁边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舒家阿姆突然恨恨地开口了,“还给她打什么伞,收了,当时峰儿走的时候就把这个不听话的小浪蹄子一起带走的。”   舒九烨蹙起了眉,“奶奶。”   苏笛沅从进了舒家大门,这种侮辱人的话就没有少听,她早就看淡了。   她自动走出伞的范围,不想让那个无辜的丫鬟受牵连,看着墓碑前的照片,她抿紧了唇,举着香开始弯腰拜。   一拜,愿老爷在底下也能过得舒心。   二拜,愿老爷在底下如果看到那个孩子,就多关照下。   三拜,愿……   苏笛沅站直了身,突然眼神毫不掩饰地向旁边的舒九烨看去,旁边这个男人,他的前二十多年都过得衣食无忧,他如此的优雅,学着新派人士所说的绅士,他此时眼底如海水涨潮般涌上的悲伤,但他却仍然饱有风采。   愿舒九烨真正爱过我一次。   苏笛沅转身,候着的丫鬟连忙走过去再次为这位年轻美丽的舒家太太打伞。   舒家阿姆自上坟回来之后就病倒了,而且还是一病不起,身为儿媳的苏笛沅必须在跟前伺候着,在舒家阿姆面前伺候可不轻松,几天下来,苏笛沅瘦了一大圈,下巴越发地尖,就这样,舒家阿姆瞌睡咳得难受,也硬要发脾气,把苏笛沅端在她面前的药碗打翻,“咳咳,你这是要逼死我吗?咳咳,当初峰儿被你糊了眼,我可不会,咳咳。”   苏笛沅总是很平静,这座老宅就是有这种本事,把所有住进来的人全部改造成为它一样的风格,死气沉沉,下人们平时都不敢随意讲话,走路声都几乎听不见。   “阿姆,身子是自己的。”   舒家阿姆怒视着她,“我…..我当然知道,如果我走了,你就更加毫不忌惮地勾引阿锦了吗?”   苏笛沅微微一笑,“阿姆,我是阿锦的母亲,虽然是继母。” 作者有话要说:     ☆、行行重行行(三)   苏笛沅神情很紧张,放在衣扣上的手一直在抖。   坐在她对面的少年依旧无辜,“好沅沅,我就看看,绝对不乱摸。”   苏笛沅闭了闭眼,脑海里回想母亲跟她说过的话。   沅沅,你要切记堤防陌生男子,不要让陌生男子随便近你的身。   沅沅,女孩子最重要的就是名声。   沅沅,你要知道越是好看的东西就越有毒。   苏笛沅眼一闭,心一狠,放在衣扣上的手虽哆嗦但却迅速地解开。   ……   眼前的少年抱着她,他的天真和无辜总是一次又一次轻易地俘虏了她,“沅沅,对不起,实在是你太美了。”   这种事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   苏笛沅偎依在他怀里,“阿锦,你什么时候向我父亲提亲啊?”   少年在她的额上印下一吻,“快了。”   但比提亲更快的是苏笛沅肚子。   苏笛沅脸色苍白,她已经有两个月没来小日子了,她最后憋不住了扮作妇人的装扮偷偷跑去了药房,药房大夫却用喜悦的语气,“恭喜这位太太,您已经有了一个多月的身孕了。”   这个对他人可能是喜悦的消息但对她来说却是晴天霹雳。   苏笛沅最后选择把这件事情告诉舒九烨。   这个总是微笑的少年第一次惨白了脸,他握着苏笛沅的手,“父亲知道会大发雷霆的。”   苏笛沅第一次那么难受,她挣开他的手,往后退了两步,“那我呢?你说好要向我父亲提亲的。”   少年沉默了下来,“沅沅,我现在还不能结婚。”   苏笛沅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转身跑走了,她第一次用如此慌乱的样子离开这个见证他们太多时刻的小屋,她深深认为自己少年时期的梦破碎了,她第一次开始畏惧街上路人的眼光,似乎所有人都能一眼看穿她的不堪。   她对于这个突然起来的孩子没有任何打算,她才十六岁,多么稚嫩而鲜活的年纪。   最后,她决定把这个秘密跟练之分享。   练之被这突如其来的消息吓懵了,她反应过来之后,立刻抓紧了苏笛沅的手,“你……你怎么会干出这种蠢事,你知道这有多严重吗?”她把视线移到苏笛沅的肚子上,眼神楞楞的,“现在这里有一个小生命?”   苏笛沅神情紧张地点了点头。   练之张大了嘴巴,半天才合拢,“那……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我们现在还在读书。”练之盯着苏笛沅的肚子,“可这里面是条生命。”   苏笛沅摸着自己的肚子,“练之,我想生下他。”   “沅沅,你疯了。”   苏笛沅自从下定决定要生下这个孩子,便开始着手准备离开这个养育她十六年的家庭,她没办法眼睁睁看着这条生命不来到这个世上。   练之虽然觉得她疯了,但也开始想办法帮自己这个疯了的好友,偷偷从家里带了一笔钱。   苏笛沅也把自己所有的压岁钱和零花钱放在了一起,她决定买火车票去内地,然后生下这个孩子。   她想了想,还是想在之前见舒九烨一面,她始终不愿意死心。   “阿锦,我的肚子就要藏不住了,我最后问你一句,你真的不愿意和我结婚?”少女眼里是期盼,她期盼眼前这个她所爱的少年能鼓起勇气来承担这个担子。   “沅沅,我……“少年支支吾吾。   苏笛沅在这一刻就突然死了心,她笑了一下,“我已经买了去内地的火车票了,明晚就走,阿锦,我走了。”   舒九烨楞了一下,“沅沅,我……我送你回去吧。”   苏笛沅点了点头,这也许就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了。   “哎哟,让我来看看,这都是谁啊?”一个突如其来的男声把苏笛沅和舒九烨都吓了一跳。   苏笛沅自从怀孕后就有点疑神疑鬼,听到这句话立刻很慌乱去看。   旁边的舒九烨开腔了,“王符,你怎么在这?”   “问我,应该问你们自己吧,唷,舒九烨你在哪个窑子找到这么俊俏的小姑娘。”王符用不怀好意的眼光打量苏笛沅。苏笛沅第一反应是去转过身护着肚子,哪知这一动作落在年纪轻轻就爱玩女人的王符眼里,一下子就看穿了奥秘。   “舒九烨,你成啊,还弄大窑姐的肚子了,不过你这窑姐看着跟女学生样。”   舒九烨听到这句话终于忍不住冲了上去,舒九烨送苏笛沅回家,都故意挑的偏僻的地方走,但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一向跟舒九烨是对头的王符。   王符也不是好忍,两个人就打到了一块。   站在一边的苏笛沅想上去分开他们两个,但又忌惮自己的肚子里的生命,“阿锦,阿锦,不要打了。”   王符边打还边叫嚣,“舒九烨,你死定了,我一定会把你的事情捅出去的,我要让这个舒家大少身败名裂。”   舒九烨的眼神冷了冷,他看了下不远处的铁棍。   苏笛沅捂住耳朵尖叫,“阿锦,阿锦,不要打了,他已经倒下了,阿锦。”   没有人能知道一个冲动的人能干出多大的恶事,这个处尊养优的少爷自从知道自己小女友的孕事就一直忐忑不安,而这个又在自己死对头的刺激下,他干出了他人生中第二件他没办法收场的事情。   王符没有一点动静地躺在地上,血就这样蜿蜒地从他头部流出来。   而拿着沾血铁棍的表情冷血的少年像是终于反应过来似的,松开了手,哐当一声,铁棍就掉在了地上。   苏笛沅咬了咬唇,走到少年旁边,大力地推他,“快点走,离开这里,走。”她看上去是如此的镇定,只是她眼神是如此的慌乱。   “阿锦,你不能呆在这里,警署会来抓你。”   少年也许太相信自己的小女友,也许是被眼前这一切吓坏了,他颤抖着嘴唇,连看苏笛沅一眼的时间都没有就跑了。   看着舒九烨跑远的身影,苏笛沅才瘫软在地。   “沅沅,这是……”   苏笛沅猛地回头,看见手里提着药的父亲。 作者有话要说:     ☆、行行重行行(四)   苏笛沅跪在母亲面前,泪流满面,“母亲,母亲,我错了,父亲……父亲怎能说是他杀了王家少爷呢,父亲现在在警署被盘问,这让身为女儿的我如何是好?”   苏母用手撑着头,她未曾想到自己丈夫只是出去帮自己买趟药就出了这等祸事,而自己这个乖巧的女儿又是在外面做了什么事,“沅沅,你老实跟我说,王家少爷是谁杀的?”   苏笛沅在地上磕了几个头,“是女儿杀的,那王家少爷为人轻浮,昨日他竟然……女儿反抗之下误杀了他。”   苏母蹭的一下站了起来,眼里全是悲痛,“沅沅,你到如此还欺瞒母亲吗?你学校的老师也打电话来说你经常翘课,上课的时候也是神不守舍,我只以为你年少贪玩,但你如今却……你父亲在警署可会有好果子吃?王家是大家族,他家死了个少爷岂会轻易放过我们?沅沅,你现在还不明白吗,你还替真凶瞒什么?”苏母说完,却突然倒了下去。   苏笛沅连忙站起来扑过去,“母亲!”   苏母突然病倒,并且拒绝见苏笛沅,苏笛沅跑去警署,塞钱也没办法见到自己父亲一面,王家是硬要一个人为王符偿命。   苏笛沅走投无路之下,跑去了舒宅。   朱红色的大门,门口两座气派的石狮子像,苏笛沅还未走近舒宅门口,就被人拦了下来。   “干嘛的呢,就往这里冲,知道这是哪?”一个下人拦着苏笛沅。   苏笛沅很着急,“这位小哥,你能不能帮我通报下舒九烨。”   那个下人听到这句话,就用很嫌弃的眼神看着她,“找我们少爷,每天找我们家少爷的女人数不胜数。”   苏笛沅急的要哭出来了,“我是真的有急事找你家少爷。”她看到那个下人的表情,咬了咬牙,“我怀了你们少爷的孩子。”   那个下人闻言,竟笑了出来,“你这女娃娃真是不害臊,我家少爷才多大,会搞大你的肚子,你还是快走吧,别在这里骗人了。”他一下就把苏笛沅推开了。   苏笛沅在舒宅外等了一天,她站在石狮子旁边,从白天等到了夜□□临,终于让她看到一点希望,舒家门口停下了一座轿子,苏笛沅定睛一看,轿子下来一个四五十岁的男子,周身很是气派,她想这个男的一定就是舒家当家舒峰,她咬咬牙,就连忙走了过去,直冲横撞地就跪在了那个男人面前,她抬起头,脸上凄苦的神色一览无遗,“想必您就是舒家当家,我…..我有急事想找舒九烨。”   那个男人挥了挥手,阻止了一旁的下人把苏笛沅拉下去,他好有闲情地端详了她一会,才和颜悦色地说,“这位小姐还是起来说话吧。”说完,还虚扶了苏笛沅一把。   “不知道这位小姐找犬子何事?”   苏笛沅迟疑了一下才开口,“我是苏家女儿苏笛沅,家父因牵涉一起命案而被警署抓走。”   苏笛沅还没说完,就被舒老爷截断,“喔,是王家那个小公子吗?这起案子很棘手呢,令尊现在可还好?呵呵,犬子最近这几天都不在家,可真不巧。”   苏笛沅闻言惊愕地看了舒老爷一眼,舒老爷却是一笑,跨步从她旁边走了过去。   舒老爷边走边轻声说了一句,“这小姑娘跟曼华倒有几分相像,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说完自嘲地摇摇头。   曼华是舒九烨的亲母,舒老爷的亡妻。   见天色已黑,苏笛沅只有先回家,明日再来,但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家里出了大事。苏父暴病于警署,警署派人通知苏家来领尸,在病床的苏母一气呜呼。   短短几天,苏家竟然只剩苏笛沅一人。   苏笛沅一下子知晓父母先后离去的消息,再加上一日未进食,直接晕了过去。   待她醒来,世界早就换了一副光景。   她发现舒家当家居然坐在她房间的凳子上,而一个陌生的丫鬟正在拧帕子,苏笛沅一醒,舒峰便发现了,声音低沉,“你醒了?”   苏笛沅未说话而先哭,没发出一点声音,眼泪滴滴落在枕头上。   舒老爷摸着自己手上的扳指,“你家的事我已知晓,犬子前晚便已经出国,你跟阿锦朋友一场,我们舒家也应当帮衬的,再……”   他的声音顿了顿,“你肚子的孩子毕竟是舒家的,舒家和王家世代交好,你该见谅。”舒老爷站了起来,缓步走到苏沅笛床前,居高临下地看着这个家破人亡的可怜少女,“我舒峰愿明媒正娶迎你进府。”   苏笛沅猛地抬眼看着这个自成是舒老爷的人。   “你该知道,你一个姑娘家怀着孕有多难,舒家的种不能流落在外,更何况你双亲的后事也需要料理,你知道该如何选择的。你和我已逝去的夫人模样甚像,这是你的福气。”   “人生若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这诗写的真好。”苏笛沅拿剪刀剪下一朵海棠花,舒家阿姆的病拖到现在还不好,听说外面的局势也变化莫测,苏笛沅把花递给旁边伺候的丫鬟,轻声道,“少爷呢?”   “少爷在商铺。”舒家是商户大家,以前舒老爷在的时候,商铺都是舒老爷自己打理,后面舒老爷走了,舒家阿姆便主持了大局,现在舒少爷回来了,也该是他打理了。   “阿姆的病老不好,这样拖下去也不是办法,去请个西医吧。”   丫鬟立刻变得惶恐起来,“太太,阿姆最讨厌西医了,这……老爷去的时候,阿姆也认为是西医害死了老爷。”   苏笛沅把剪子往梨花桌上一放,“你哪那么多话,去请示少爷吧。”   舒九烨的手指在桌子上敲了敲,“奶奶的病拖着也不好,李叔,去请西医来,趁奶奶睡着的时候再看病,到时候把西医开的药磨成粉泡成开水给奶奶喝。”   管家李叔领了命令,便立刻下去了。   舒九烨看了站在自己旁边的丫鬟一眼,“你……太太怎么样?”   丫鬟立刻低下头,“回少爷,最近太太食欲减退,其他倒是没什么。”   “你下去吧,好生伺候着太太。” 作者有话要说:     ☆、行行重行行(五)   苏笛沅坐在舒家阿姆床边,一旁的丫鬟正端着水盆,苏笛沅正准备拿下舒家阿姆额头上的帕子,手却突然被抓住。   舒家阿姆突然睁开眼,“苏笛沅,你是不是还记着你那个未出世的孩子。”   房间里的丫鬟们立刻纷纷低下头退了出去。   苏笛沅表情未变,挣脱开舒家阿姆的手。   “苏笛沅,你要知道,你当初进舒家已经是天大的恩赐了。”   “我记得,我当然记得。”苏笛沅取下舒家阿姆额头上的帕子。   那天正是个阴雨天,自己已经是怀了四个月,肚子也开始显怀了,舒老爷出门了,她不能到院子里散步,便自己坐在房里绣婴儿穿的小衣服。   突然几个粗使婆子冲了进来,把苏笛沅吓了一大跳,“你们这是干什么,还不出去。”   为首的一个婆子手里还端着一碗不知道是什么的药,冷哼一声,“太太最近肚子有点胖,我们特来帮太太。”   苏笛沅闻言就把手里的东西丢了过去,试图从门口逃跑,却立刻被制住了。   “太太你今天就认命吧。”   苏笛沅看着离她越来越近的药碗,头不停地摇,剧烈地挣扎,肚子里这个孩子已经是她最后的支撑,她那短暂而不能向外界道明的爱情只剩下这个结晶,为了这个孩子她付出了太多太多。   “求求你们,求求你们,不要。”她哭得哀切,她试图用眼泪去说服这些侩子手。   “你们还没有灌药吗?”舒家阿姆的声音飘了过来,“我们舒家从不需要一个这样不知廉耻的女人来生下舒家的子孙,哪怕你肚子里的孩子是阿锦的。”   最后呢,苏笛沅蜷缩着身体躺在地上,眼泪打湿了鬓发,她摸着自己的肚子,喃喃道,“阿锦,阿锦......”   那个为首的婆子不屑地看着她,“太太,这药效要一段时间反应,等你反应了再喊我们吧。”   “太太,不好了。”   一个丫鬟急冲冲过来。   苏笛沅看了眼正瞪着自己的舒家阿姆,“什么事这么急冲冲的?”   “少爷被抓起来了。”   苏笛沅噌的一声站了起来,“你说什么?”   舒家阿姆也猛地咳嗽了起来,她努力想坐起来,“咳咳,阿锦被抓起来,咳咳,谁敢抓舒家子孙。”   舒家阿姆活了一辈子,自从嫁进舒家,她就一直为舒家活着,以舒家为骄傲。   “日军......日军代表把城中大商户当家全部抓了起来,说是要以家产换人。”   舒家阿姆闻言,直接昏了过去。   苏笛沅身体也晃了晃,丫鬟连忙过去扶着。苏笛沅挣开,“这时候别管我,去找李叔,让他清点下财产,少爷,是必须保回来的。”   几天之内,日军便驻扎了整个城,并且出城的道路全部被封锁,百姓人人恐慌,商铺全部关门,街上行人走贩都无几个,偶有人走,也是神情惶恐步履匆匆。   舒家倒了,这个老宅的女人们和下人们便都开始想自己的出路。   舒家阿姆像是终于被这局势惊醒了,又恢复了她那雷霆之风,叫李叔清点财产,把房契地契商铺那边的契书全部拿出来,还把苏笛沅叫了过来,这个强硬了一辈子的女人此时倚在床上,却目光如炬,“苏笛沅,到了如今,我最后能靠的居然只有你,你去把阿锦救回来,我老家我的名下还有财产。”她把手上的镯子褪了下来,“拿这个去,他们不敢不认的,你……只要救出阿锦,舒家就又重起的一日,我这个老婆子是不用跟你们凑热闹了。”   接过舒家阿姆的镯子,苏笛沅点点头,便急着出去找李叔,她需要早一点把舒九烨从那杀人不眨眼的日军手里捞出来,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第二天,苏笛沅着一身黑,身上无任何首饰,她和李叔去了日军代表居住的地方,和舒宅不一样,这个地方完全是新式小洋楼,门口有军人把守。苏笛沅深呼吸了一口气,才缓步走向前,没走几步,就被那黑压压的枪拦了下来,苏笛沅力求镇定,在脸上挤出一抹笑容,“舒家太太求见,望阁下能通报一下。”   其中一个军人看来是学习过中文,听见苏笛沅的话,用不正宗的腔调回答,“这位太太等一下,我去通报代表。”说完,便转身往小洋楼里面走去。   没过多久,那个军人便让苏笛沅和李叔进去,这座小洋楼虽然外表看似华丽但一进去就感觉一股阴森森之气,被军人带引到了候客厅,苏笛沅才见到那位代表,只见他一身西装,肥胖的脸上堆着笑容,“是舒家的?可是准备接你们当家的回去?”   苏笛沅走了过去,仪态万千地坐到了代表对面的沙发上,她是来谈判的,而不是来求人的。   她微微一笑,“阿姆几天没见孙子,想念得紧,不知道现在能不能让我们见下当家的?”苏笛沅给李叔使了一个眼色,李叔便立刻把手里的箱子放到茶几上打开。   “哎哎哎。”那个代表用责怪的眼神看了苏笛沅一眼,“这么急做什么?您是舒家那位太太吧,这么年轻好看,我喜欢漂亮的人。”   闻言,苏笛沅和站在沙发后侧的李叔皆是脸色一变。   “我知道你们是有诚意。”那个代表看了箱子一眼,他油腻腻的脸上露出一个笑容,“但你们也知道这个城被封了,你们的诚意可以换出来你们的当家的,但是这个通行真却拿不到,而留在这个城,呵呵。”   苏笛沅握紧了手里的丝帕,她对面前这个令人作呕的人露出一个极为灿烂的笑容,将右腿轻轻地搭在左腿上,像是不经意之间把自己光滑细嫩的小腿露了出来。   那位代表却是看楞了,等他反应过来,立刻大声笑了起来,“好,我就喜欢舒家太太这么爽快聪明的人。”   李叔脚动了动,但他最后选择低下头。   等舒九烨从被关押的临时地牢里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天黑,苏笛沅和李叔站在外面等,看到舒九烨,苏笛沅的眼睛一亮。   舒九烨脸色衰败,像是在地牢里经过一场大劫,他这辈子养尊处优,就算是慌乱之时逃去国外读书却一直是体面的。   他看到苏笛沅和李叔便是皱起了眉头,“你们也来得太晚,王家当家早两天就出去了。”   苏笛沅张了张嘴,最后用丝帕掩了嘴轻咳了几声。   一旁的李叔赔笑着,“少爷,我们现在还是赶紧回去用柚子叶去去晦气。”   苏笛沅去了舒九烨的房间,舒九烨刚刚沐浴完,看到苏笛沅明显是有点惊讶的。   苏笛沅斟酌了一下,才说,“阿姆让我们去内地她的老家。”   舒九烨楞了一下,“那其他人呢?”   “你也看到现在舒宅的光景了,阿姆因为病没办法跟我们走,李叔要留在这里照顾阿姆。”   舒九烨沉默了许久,才道,“那我们什么时候动身。”   “坐火车走,我已经让人买好票了,通行证也有了,明晚就可以走。”   “这么急?”舒九烨在桌子边的凳子上坐了下来,“我……”   苏笛沅眼神里似乎流露出一丝失望,她本是期望眼前这个男人能撑起舒宅这片天的,可是……   “不早点走,就真的走不掉了。”苏笛沅一字一句地说。   舒九烨临走之前在舒家阿姆面前狠狠哭了一顿,阿姆抱着自己的孙子,也是泣不成声,“我的好乖孙,一定要好好地活下去,让舒家再发达起来。”她看到站在一旁的苏笛沅,眼神凌厉了许多,“苏笛沅,你一定要护着阿锦。”   苏笛沅听到这话,此时不知为何却有点想笑。   舒九烨一抹脸上的眼泪,“阿姆你这是哪里话,我哪还要一个弱女子保护,我会好好活的,活给列祖列宗看。”   苏笛沅和舒九烨拣了紧要的东西例如钱和阿姆给的镯子,再加上几件衣服,两个人就坐着人力车去了火车站。   火车站人很多,两个人手里都提着一个箱子,舒九烨的箱子里是钱和镯子,火车票贴身放在身上,而苏笛沅则提的是衣服。   他们两个怕遇上抢劫的,这个乱世,什么也说不准。   人太多,苏笛沅两个人半天没有找到车厢,离火车出发的时间越来越近。   突然入口处传来一顿骚乱,苏笛沅和舒九烨惊讶地往后看,却听到有人大喊,“快跑啊,日军战败了,他们准备屠城啊。”   这一句话出来,所有人都惊恐了,大家都推推搡搡,在听到凭空一声枪声,时间像是凝固了,随即周围的人更加激动,所有人都想活下去。   到处都是声音,枪声,孩子的哭声,大人的咒骂声,尖叫声。   很多很多声音,苏笛沅几乎是被旁边的人推着走的,她觉得自己现在有点恍惚,猛地摇了摇头,她伸手去抓住旁边的舒九烨的手臂。   舒九烨身体一颤,猛地转头看了她一眼,眼神里有害怕,有惊恐,有太多情绪,苏笛沅觉得自己看不懂眼前的这个青年。   舒九烨另外一只手把苏笛沅的手扯下来,就像慢动作回放般,舒九烨扯下她的手,苏笛沅突然觉得这一辈子就过去。   眼前这个天真而胆小的男人跑了,他用着他最大的力量去逃跑,他或许不想死在这里。   苏笛沅站在原地不动了,任旁边的人撞到她。   苏笛沅在被打中的时候,身体不自然地往前一倾,才倒在地上。   她睁着她那双迷人的大眼睛,眼里还带着泪光,周围的声音都渐渐离她远去。   “沅沅,你醒一醒。”   少女猛地睁开眼睛,对上眼前的少女,半天才反应过来,“练之,我又睡着了啊。”还懊悔地敲了敲自己的脑袋。   叫练之的女孩有点纳闷地问她,“你怎么最近看着书就睡着了,最近在忙什么吗?”   少女想到某个一看到就让她脸红的人,低下头笑了。   “诶,你笑什么,跟我说啊,你不会处对象了吧?笛沅,好姐妹,跟我说说呗。”   “不说啊,嘻嘻嘻嘻。”   两个少女笑在了一团。 作者有话要说:  完。   ☆、十年(一)   一   她看着他,神色不变,大方地伸出手。   “江原,好久不见。”   他听见自己轻呼了一口气,然后也伸出手,握住她那只依旧微凉的手,“嗯。”   二   他把鼻翼上的黑框眼镜取下来,有些疲惫地揉揉眉间,低垂的眼角已经落下岁月的痕迹,前面的出租车师傅回头问:“去哪啊?”他微抿了抿唇,飞快地报出一串地址,汽车便平稳地开动了。他把脸移向旁边,窗外街上灯火通明,一辆辆汽车从他眼前掠过,车窗上倒映的是自己的脸,一恍惚,似乎觉得自己没怎么变化。   2001年的新年初始,他们这群准高三党就十万火急地赶往学校补课,家住学校附近的他只要步行7分多钟就到了,听着周围同学抱怨每天早上天不亮就要起床挤公车,而且这十多天都有大雾。他拿手撞了撞自己的同桌——夏纪,“诶,你家离学校不算很近诶。”   夏纪从一堆吃的里抬起头,有点纳闷地看着他没说话。   “不如,我送你。”他表情平静,语气欢快,似乎说的是句很普通的话,只是手不自觉将笔握紧了。   她一口把小笼包咬掉一半,声音有点含糊,“好啊。”   他咋胡起来,动作夸张到似乎在刻意掩盖什么,“什么啊,我只是随便问问的。”女生慢条斯理地吃完小笼包,从课桌里抽出一张纸巾,把十根手指仔仔细细擦拭一遍,慢悠悠地说:“我一般早上6点10起床,大概6点30下楼,记得早点到,恩,酬劳是我包你的早餐好了。”把废纸熟练地丢进挂着男生课桌上系着的一个小垃圾袋。   当天回家之后的江原,在杂物房捣鼓好久才找到父亲以前上班时用的单车,他发现单车有点毛病,便扛起自行车就走,把母亲叫他的声音抛之脑后。   ——“江原,你扛这破单车去哪啊?”   到了街边拐角处的修车摊,他心里有点突突地把车给修车师傅,修车师傅是个上了年纪的老人,戴着个褐色毛绒帽,灰白的头发在寒风中露出一小撮,酒糟鼻被冻得红红的,下巴那还有一小把稀稀疏疏的胡子。   老人明显话比较多,此时正和旁边的人在聊天,他听了一会。   ——“……那个□□的儿子蒋经国算个好人,可惜死得早。”   ——“葛老,你当年走鬼子的时候去过重庆没?那里好多大人物。”   ——“去?我当年可是个连枪都没有拿的小兵,提什么去重庆,不过在临安呆过。”   ——“哟,那,见了□□没?”   ——“肯定见了,我葛老谁啊。”   ——“握手没?”   ——“不瞒你,我就远远地看了一眼,当年视力可好了,后来被烟熏多了,眼睛就不中用了……”   叫葛老的老人十根又红又肿的手指在仔细地检查单车,把车链换了后,又打足气,才递给江原,打量了他一番,“这个小伙子跟我年轻的时候像。”   江原刚想说话,一个声音就插了进来。   “老头子,回家吃饭了。”踩着急碎步的一个老婆婆没有把围裙脱下,就急忙赶来。   葛老笑眯眯地摆了摆手,“我这就收摊。” 作者有话要说:     ☆、十年(二)   三   江原晚上和父母打好招呼,6点就踩着自行车出门了,顶着雾气,飞快地向夏纪家骑去,迎面的风见缝插针地灌进他的衣服,他时不时哆嗦一下,把半张脸都埋进了围巾里,耳朵被冻得生疼。   男生终于在6点20到了女生家附近,手里捏着女生给的地址,手心微微出汗,在胡同里钻来钻去,到了的时候,女生正好在关门,今天她穿了件明黄色的棉衣,头上戴着个垂着两个小粉球的针织帽,脖子上是一条印着凯蒂猫的围巾。   他抬了下手,左手手腕上的手表上的分针指向六与五的之间,这只表是家在上海的姨婆邮寄过来的,听说挺贵的。   女生看见他的时候,摇晃了下手里的小纸袋,“喏,早餐我应该准备好了,7点10上课,我们走吧。”便毫不介意地侧坐在后座,一只手紧紧扯住男生的羽绒服。   江原回头低声说了句:“坐稳。”便右脚用力,驶出胡同。   女生漫不经心地看着熟悉的景色从她面前掠过,前几天下的雪还没有完全融,在雾气的笼盖下,屋顶上的积雪一小块一小块地跃进她的视线。   “江原,以后我们去个不冷的城市好不?”   “为什么?”   女生深褐色的眼睛微眯了眯,“这个城市太冷了,高考结束后,我一定会离开的。”   男生的身体一僵,没说话。   急忙急赶也不过是7点整正好踏进教室,男生坐在位子上,忍不住大口地喘气,胸口也起伏得厉害,眼前突然多了只素净的手,手心里躺着一块米色的正方形小手帕,上面还有一只看上去傻兮兮的凯蒂猫。   他不客气地拿过来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又动作迅速地塞回女生手里。   夏纪没好气地瞪他一眼,胡乱把手帕塞回书包里,再从小纸袋里拿出一份早餐递给他。男生看了一眼桌上的牛奶,面露嫌弃地移到夏纪的桌上,就大口吃起白色塑料袋里的烙饼,加了鸡蛋的烙饼,被细心地切成了好几块。   刚吃了第一小块,男生便抬起头盯着女生。   夏纪从课桌里抽出书,淡淡开口:“我做的。”   江原随即露出大白牙笑,“难怪那么难吃。”顿了顿,“不过,做这个很费时间吧。”   女生突然好想把江原的脸彻底毁灭,他不知道他笑得很丑么?“还好,材料什么的,我昨晚就准备好了。”   四   “曾许愿不要输给时间   也不要输给世情   但沦落到这样一个心酸的如今   你我疲惫如旅人   并肩涉过遥遥风景   终于像临了这一扇空门……”   回忆往事的江原突然轻笑了起来,高中生活真是有趣,而他的这个同桌陪伴了他六百多个日夜,习惯女生拿着英语书坐在单车后面轻声朗读一篇又一篇的短文,习惯她在最矫情的那段时光拿着《飘》看得哽咽,习惯水性笔在她纤细的指尖灵活地转动。   而他呢?   他喜欢在她读课文的时候,在前面大声唱着小虎队的歌;他喜欢在她矫情的那段时光,鬼喊鬼叫——“oh,罗密欧,where are you?”;他喜欢在她转笔的时候,左右开弓一起转笔,再赠送个得意洋洋的笑脸。   高中时期的班长费尽心思筹划了今晚的聚会,当然前几年也有过,不过,他听说她,在阔别这个城市十年之后第一次回来。   他把视线从窗外收回来,低头盯着自己微微腆着的肚子,有点难堪地吸气,想把这几年应酬喝出来的啤酒肚收回去,不想让她看见自己这个样子。   女生曾面带不屑,眼角皆是张扬的青春,“我最讨厌那种中年发福的了。”   江原有点挫败地想,其实自己才二十八,不算中年吧。   出租车师傅的大嗓门突然响起,“小伙子,到了。”   江原楞了会神,才连忙从钱夹里抽出一张红票子递过去,钱夹里该放照片的地方放着一张两寸免冠照——上面的人是夏纪。   匆匆丢下一句“不用找了。”便下了车,看着装潢漂亮的会所,他松了松领带,把眼镜戴好,驾轻就熟地走了进去。   走到约好的包厢门口,就听见里面隐隐约约的人声,刚准备推门,门就从里面被人拉开了,跃进视线的是班长的脸。   班长看见他,笑嘻嘻一副哥俩好的模样勾住他的脖子,“江大帅哥,你这可是来晚了,自罚三杯。”大声说完,才凑过脑袋小声地调侃,“人家夏纪可是等你好久了。”说完,便勾住他脖子往里面走,很多张熟悉的脸在他面前停留过,但他却一眼看到了夏纪。   只一眼,便恍如隔世。   夏纪烫了个酒红色的大波卷,眼线在眼角处微微上翘,把她的下垂眼修饰得很好,嘴唇殷红,白皙的耳朵上垂着金色的大耳环。   穿着一身黑色小礼群的她笑容夸张,举着玻璃杯大声地和旁边的人说话。   被班长带到她面前的他突然镇定下来,没说话只是看着她。   夏纪很快就看见了他们,站起身,直视着他,妩媚一笑,“江原,好久不见。”   “恩。”他从喉咙里咕隆出这个字。   之后的事似乎变得顺理成章,他和她全程坐在一起,他微笑地听着她撒娇抱怨一个人在外打拼的艰辛,时不时应合一句,看上去很轻松的交谈,他的身体也越来越放松,露出那个微显形的啤酒肚。   其余的老同学似乎也给他们俩隔出了一个小空间,整个聚会的时间下来,也只有年少时玩得特别好的同学过来敬酒。   快结束的时候,裤袋里的手机震动了几下,他伸手进去握着手机,对旁边的夏纪说:“我先走了。”迎来的是对方有些错愕的表情,不过随即又平复下来了,她缓缓勾起一个略带疏离又略带侵略的笑不语。   走出会所的他把钱夹拿出来,把里面那张小小的照片撕了个粉碎,被风一吹,碎片便飘扬到了空中,他再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照片放进钱夹。   “喂,老婆,刚音乐声太大,我没注意到呢,在家里乖不乖?有没有想老公我啊,呵呵,老公大人现在就回去陪你。”他拿出手机拨通电话薄排在第一位的号码,语气亲昵。   五   2002年的6月,他们三年高中生活正式退了幕。   出了考场的江原并没等到夏纪,便自己骑着自行车回去了。   在路过那个修车摊时,他不自觉地停了下来。   葛老穿了件汗衫坐在一条板凳上,手里的大蒲扇有一搭没一搭地扇着,灰白的头发被剪成板寸头,上面染着晶莹的汗珠,头发如刺般竖立在头上,在阳光上耀耀发光。   老人微眯着眼,似乎在享受这难得日光不强烈的傍晚。   男生猛地将手握紧。   明明知道女生不会选择继续呆在这个城市,但还是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文科和她呆在一起。   明明知道自己的未来已经被规划好了——上本地的大学,交女朋友,找工作,成家。   可是,还是不死心。   希望女生会突然转变主意,或父母同意他报外地的大学。   有部电影,有句台词,“留下来,或我跟你走。”   ——“我最讨厌那种中年发福的了。”   ——“恩,是么?我比较不喜欢那种浓妆的吧,唔,喜欢天然去雕饰的……”   无论曾经多么努力,但最终都会落于俗套。   男生如斯,女生亦然。 作者有话要说:  这里引用了七堇年《与君书》里的一首短诗。   ☆、红豆(一) 作者有话要说:  2012前旧作。   有一种爱,叫做单相思。   玛雅人预言,2012是世界末日。   我是很不善于用言语表达自己的人,我早就习惯将心事埋藏在心底,看着周围的女生总是聚在一起交换秘密,我总是本能地觉得恐惧,也许说出去的秘密会被别人知道吧,那时侯自己应该会觉得很难受吧。   我于是从来不和别人提暗恋他的事,可是再不懂表达的自己,也想真正地争取一次,我想在今年的圣诞节和已经暗恋了2年的他告白,为此我每天晚上都在被窝里偷偷地织围巾,深怕被父母知道。经常织着织着,就会忍不住傻笑起来,能有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其实感觉很奇妙不是么?   尽管我从来不和别人提起自己的心思,但是也有人嗅到了味道,那个人是我前座的女生——许绮,许绮和我家由于住得近,平日里便一起上学放学。有次我无意中看到自己暗恋的他在打篮球,便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哪知道被许绮捕捉到,便总私底下打趣我。许绮和我暗恋的那个男生是初中同学,关系还不错,他们初中那个班级也弄过几次聚会,每到这个时候,许绮总是笑着问我要不要和她一起去,我便装成漫不经心的样子,斜睨着她,“许绮,你以后的数学作业,我不帮你写了咯/”许绮立马就苦下了脸,可怜兮兮地说,“李婷,我错了。”   我便暗暗在心里松了口气,但总会感到一丝遗憾,如果我和许绮去的话,是不是就可以真正地认识他了,至今为止,我还只是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在哪个班,喜欢穿白色和蓝色的衣服,喜欢打篮球,其余一概不知。我不敢向别人去打听,我怕打听之后就被人猜我喜欢他。   我总是这样步步谨慎,不敢轻举妄动,许绮却比我看得开很多,她总说快世界末日,与其把时间浪费在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上,还不如去大肆玩一回。于是在下午放学的路上,她总是戴上耳机,声音轻柔婉转和一个男生通电话,我不知道那个男生是谁,但是许绮语气里的甜蜜连我也听得出来,我总是慢悠悠地在她旁边推着单车,心里虽然向往她的洒脱,但却忘不掉自己快高考的事实。我不希望世界末日,我还没有谈过一场恋爱,圣诞节那天告白的内容我都想好了,我想跟他说,我希望和他考一所大学。想到可能来年的夏天,我能和他走在路旁尽是梧桐树的道路上,满鼻都是属于夏天清新的味道,不一定要手牵手,只要可以和他安静地并肩走在一起,那已经是种莫大的幸福了。   虽是这样的想,但是实际上我有更多的考卷和练习题,我总是强制地要求自己不能在上课的时候想他,只有下课间的十分钟,我才有了片刻的清闲,前面三分钟,我会拿自己粉兰色的塑料杯子去教室后面接上满满一杯热水,然后的七分钟,有时候我会双手交叉地握着杯子,说不请是什么感觉地看着窗外,惨白着的雾蒙蒙的天空,相拥着走去洗手间的学生,地上似乎永远不会干的小水滩,以及他所坐的窗口。可惜的却是我大多数看不到他,他的那个窗口总是拉上浅蓝色的窗帘,遮挡了我的视线。   所以我更多的时候,是选择慢慢理清脑海里的思绪,在草稿本胡乱写着一些句子,大多数都是电影里的情话,我至今记得曾经看过的那部电影《恋空》,美嘉和弘树手牵手走在雪地里,彼此之间的相视一笑,我被里面的爱情迷到,当时在看的时候哭得不成声,从此便总会慢慢地找些电影,经典或不经典,我都会选择在躲在假日里偷闲般地看,为里面描述的爱情或笑或哭。   为此许绮总说,我就像个怪老头,对这样的评论,我也只能无奈地一笑。   今天轮到我和同座的那个一向沉默寡言男生值日,许绮说她有点事情便先走了,我倒松了口气,便更加悠闲地搞起卫生来,但同座的男生却动作很快,一下子就弄好了,见我还磨磨蹭蹭,脸上浮起一个很谈的笑容,冲我扬扬手里的钥匙:“你想呆在这里过夜么?”我闻言脸一下子烧红了,胡乱地将课桌上的文具书本一收,便背起书包脚步急促地走出教室,走到楼梯口的时候,我听见他锁门的声音,在寂静的走廊里显得十分尖锐,我也才注意到天色已经暗了许多。   我和他一前一后走到学校的停车场,刚想把单车推出来,便听见他喊我的名字,我有点惊讶地回头看他,在凛冽的寒风里,他前额的刘海被微微吹起,半张脸掩在衣领里,只露出一双黑漆漆的眼睛,双手插在厚厚外套口袋里,见我看他,似乎有些局促地踢了踢被扫在一旁的雪,“你一个人回家怕不怕,用不用我送你回去?”我微微一怔,直觉地摇了摇头,“不用麻烦你了。”由于天色较暗,我有些看不清他的表情,他轻轻呼了一口气,白雾在寒风里一下子就消逝了,“那你有没有手电筒,我可以借你。”我还是选择拒绝了他的好意,这时他似乎猜到了我的答案,并没有说什么,径直走进停车场把他自己的车推出来,要我路上小心一点骑车,便翻身上了车缓缓驶出我的视线。   我也去把自己的单车推出来,却突然发现自己的车上气芯门不知道被谁恶作剧地拔掉了,我环顾了下四周,发现偌大的停车场只有我一个人和被破坏的单车,眼见天要完全黑了下去,我咬着下唇,便只有推着车回家。      ☆、红豆(二)   我小心地推着单车,避开地上的小水坑以及未扫干净的雪,突然身后传来口哨声和意味不明的笑声,我还来不及回头看,一群人骑着单车从我旁边呼啸而过,我旁边正好有一个水坑,所以我迅速地被污水溅了一身,那群骑着单车的人回头冲我嘲弄一笑,口哨声吹得比之前响,其中还夹杂些下流的语句。   我怔在原地,像一个战败的公鸡,看着自己的单车,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这时候口袋里的手机响了起来,我小心地脱下手套,但还是扯到手指昨天被美工刀割伤的一道口子,我吃痛地嘶了一口气。打我电话的人极有耐心,我便只有忍着痛,把手机从口袋里掏出来,来点显示上是许绮,不过在她强制的要求下被改成了“亲爱的绮绮”。   一接通,就听见许绮饱含兴奋的尖叫声,我蹙了蹙眉,把手机微微移开我的耳朵,不过许绮很快就没有尖叫了,而是用轻快的语气问我:“李婷,你到家了么?”我听出来她话里的笑意,我看了下显得孤苦伶仃被我抛弃在一旁的单车,和自己一身被污水洗礼的衣服,说不清意味地轻轻恩了一声。她在那边笑得很大声,“怎么样,还满意我的安排吧,你同桌那个闷骚男有没有送你回家,我可是为此还特意拔了你单车的气芯门。哈哈,李婷,你猜猜我现在和谁在一起?”   许绮的声音有了一点远,电话那头传来她和另外一个人对话的声音,我心下疲惫得紧,正准备把手机关了,却听见许绮喊我暗恋的那个男生的名字,我一楞,将手机更加贴近自己的耳朵,我想知道许绮是不是和我暗恋的那个男生在一起。   许绮的声音有些断断续续地传进我的耳朵,“……你就跟她打个招呼,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去嘛,我今天可是开心极了……”   许绮很快又和我聊起了电话,“李婷,你知道我和谁在一起么?我跟他打了那么久电话,没想到他会和我告白诶,亏我之前还想撮和你和他来着,幸亏你不喜欢他,嘻嘻。婷子,生日快乐啊,明天回学校给你发喜糖和补礼物……”   我耳朵里嗡嗡作响,我颤抖地张了张口,却怎么也说不出话,像是被人扼住了脖子,只觉得许绮的声音离我越来越远,我尝试笑一笑,最后只能脱力般地慢慢蹲了下来,手机也从手里滑落出去,我听见它落地清脆的响声,像是在我的心脏强力地砸了一下,哪怕阖上了眼睛,我甚至可以想象得它在地上四分五裂的样子。手指上伤口的疼痛像是被放大镜放大了无数倍,钻心的痛让我几乎无法呼吸,绝望向我扑天盖地地涌来,胸腔里像是被堵上了什么,我终于选择将头埋在膝盖间,开始小声地哭泣起来。   如果下一秒就世界末日,那该有多好。   那该有 多好。   我从未懂得暗恋会让人如此地痛苦,我也从未知道单相思是一种我所不能承受的绝望。   你注定只能是我一场永远无法说出口的暗恋。   瞧我,我多成功地上演了一幕哑剧。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劝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作者有话要说:     ☆、七年之痒      01   高梓斯,我们还是不要在一起了吧。   我脑袋有点恍惚地看着天花板,灯光也有点灼伤眼,我伸出手探了下自己的额头,滚烫的触感让我反而笑了起来,再病得严重点,也许让高梓斯回来的时候看到一个死人躺在家里,他才觉得愧疚吧。   从今天早上起床开始,我就觉得脚软绵绵的,踩在地上有种踩在云上的感觉,我心想也许是昨天晚上陪高梓斯参加他公司的晚宴吹了风受凉了吧,大冬天穿件小礼服,像我这种出了名的身体好的人生病可能性也很大。于是我立马冲着在洗手间刷牙的高梓斯喊:“高梓斯,你快过来,老娘为了你病了。”高梓斯绝对频率的刷牙声一顿,紧接着我看到他的脑袋从洗手间探了出来,越有些胡须刺的下巴上还沾了些泡沫,他浅褐色的眼眸微微一眯,看了我一眼,语气有些淡漠,“林绫,别闹,我今天要上班,晚上还有个聚会。”   我被他的话一噎,有些不敢置信地看着他,他蹙了眉头又缩回头继续刷牙。我气得又躺回了床,好吧,不相信我是吧,那么不在乎我是吧,哼,今天早上不帮他准备早餐了。   他从洗手间出来,我立马把之前偷瞄洗手间动静的眼睛闭上,我听见他脚步在床边停了下来,我在心里笑,赶紧给我道歉,我连对白都想好了,他等下要是包含愧疚地说一些,绫绫,我错了或者说他今天不去上班在家里陪我,我就要哑着声音说,我没事或者说你那么不疼我,我们分手算了。   他有些疲惫的声音响起,“林绫,我去上班了。”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他已经取了外套径直去了玄关处,我腾地一下从床上爬起来,刚想和他大吵一架,门砰的一声已经被关上,我眼眶一下子湿润了,就这样认为我是无理取闹的人。   想起以前在大学的时候,我稍微有些头晕,他都要着急地从医院里买一堆乱七八糟的药,如果要是感冒发烧,绝对是急得口里长满水泡,可是现在呢。   后来我生着闷气,起床把被单衣服什么的全洗了,因为家里没有置办洗衣机,我洗得十根手指冻得跟萝卜条似的,通红通红,肿得不得了,想起原来高梓斯在大学毕业前握着我的手,浅褐色的眼睛亮亮的,白皙俊秀的脸上的笑容在阳光底下耀眼夺目,“绫绫,我一定会让你幸福的。”所以才会不顾家里的强烈反对,和他在大学毕业的这个城市里打拼,三年了,什么都没有,房子买不起,家具也置办不齐,更别提结婚了,自己从大一开始和他谈恋爱,人家都说七年之痒,本来我还不信,现在呢,我眼泪忍不住大颗大颗地掉在收下来的衣服上。   到了晚上七点,我强忍着不舒服给自己煮了一碗面,刚吃下去没多久肚子里一阵反胃,连忙跑到洗手间吐得一塌糊涂,后面我撑着腰,我想再怎么我也想打个电话给他,看他到底还在乎不在乎我,拨通他手机后,我听见他的声音从电话的那头传了过来,我鼻子一酸,颤抖着声音唤他的名字,那边的声音似乎很吵,他的声音在嘈杂的背景中,显得特别突出,“林绫,怎么了?”   “高梓斯,你现在能不能回来?我好难受,我想回家,我想妈妈了。”我在电话这头差点就泣不成声。那边似乎有人在喊他的名字,好像是喊他去唱歌,他有些清冷的声音慢慢地通过磁波传入我的耳朵,“林绫,我现在回不了,你不要闹了,我回去给你带好吃的。”   那边电话挂了,我听着电话里传来的嘟声,好半天才挤出一个苦笑,狠狠地咬着自己的下唇,脑袋浑浑噩噩地去床上躺着,这样子的生活,不如分手算了吧,我不要他付什么青春损失费,就这样分手算了吧,何必互相折磨对方。   浑身像火烧一般,又像在无边无际的海里沉浮着,我慢慢地阖上了眼睛,闭上眼睛就可以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管,不去计较他到底在不在乎自己,不去关心他要在外面狂欢多久,一个人呆在这个小小的空间,空气里都弥漫着无法抑制的难受。   02   连外面的女人都找上门了,你还是真给我面子。   我很平静地看着面前的女人,一字一句地说:“你要是真要我成全你们,你喊他来跟我说,你一个人跑我面前来,是什么意思?”我顿了顿,面上展开个讽刺的笑,“还是你喜欢他,又得不到他,所以故意装成有什么吧。”   显然眼前这个女人并没想到我是这种反应,脸一白,还真有种楚楚可怜的样子,她眼睛立刻红了,“林小姐,算我求求你,你能不能和梓斯提出分手,虽然他现在还不喜欢我,但是我的孩子不能没爸爸,我知道我趁他喝醉了是我的错,但是我真的很爱他。”   我哦了一声,不说话开始专心致志地喝起手里的咖啡。   女人竟跪下来扯着我的衣袖,泪流满面,“林小姐,你是好心人,你给我孩子一条活路吧,我……”这招真毒,整个咖啡厅的人都开始注意这里,连服务员都往这边走了过来,我刚想劝她别拿孩子来难受我,我只会更难受她,突然眼尖地发现高梓斯的身影。   他不是一个人,而是和另外一个貌美女子走在一起,我啧啧了两声,朝地上的女人笑说,“瞧,你家孩子他爸在外面吊美女呢?”真是太戏剧话了,我和别人在这里扮演恶毒正妻和可怜小三的戏份,负心汉居然又在外面找了个小四,真不知道还有没有小五小六之类。   小三同学明显也没想到,一楞,转头去看,更戏剧的出现,负心汉正和小四往这间咖啡厅里走来,明显的是他和美女聊的太开心,还没发现自家后院已经起火了。   小三突然情深意切地唤了声梓斯,呵,还真肉麻。   负心汉才看到我们,先前还有笑容的脸一下子冷了下来,转头对那位美女说了些什么,美女笑着点点头,末了,还对我别有深意地一笑,才走出咖啡厅,看样子她是准备在外面等高梓斯。   他大步走了过来,却没看地上的小三同学,而是冷着声音对我说:“林绫,你怎么在这里,回去。”   我打了哈欠,笑容不减,“我嘛,等下自然会回去。不过,也要帮这位小姐找到她孩子他爸才行啊,不能让人家觉得我很冷酷。”   他一皱眉,竟拉起我就走,我手里那杯咖啡一不稳,直接往地上的小三同学倒去,直接一声凄惨的叫声响起,我终于有点良心不安了,一手推开高梓斯,去扶她,“小姐,你没事吧?你也看到了,就这样一个人渣,你何必把孩子赖到他身上,我要是你,还不如一个人养大孩子。”她终于也受不住我冷嘲暗讽了,大力推开我,情绪激动,“够了你,你不用在我面前装好心,我知道我就是贱,爱错人可以了吧。”我重心不稳,猛地头部往一旁的桌角砸去,砸上去之前我居然还抽了空看了高梓斯一眼,他脸上都白成一张纸,往我这边冲过来,我终于听见那声久违的“绫绫。”   其实最无辜的才是我,上次发烧还没好透,又被这个莫名其妙的女人折腾,撞吧,撞得越惨越好,最好都不用再活着了。   结局总不如想象的好,高梓斯还是趁着自己长手长脚,在最后紧急关头护住了我。等我在他怀里,满鼻都是他身上熟悉的味道,我也跟个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小女生一样,哭得稀里哗啦,真的太过分了,怎么可以这样子对待我,明明知道我很讨厌这种事情,我讨厌自己的所有物品染上别人的气息,一点点都不行,他居然还出轨出得那么明目张胆,连孩子都有了。   他一个劲地喊我的名字,“绫绫,绫绫……”喊得那么深情,却让我哭得更加厉害,他就是成心在欺负我。最后我都不知道发现了什么,等我回过神,人已经在医院了。   我看着在我床边帮我削苹果的高梓斯,动作漂亮优雅,苹果在他手中看上去就想一个工艺品,原来读大学的时候也是这样,每次我生病,他总是会削很多很多苹果,哪怕我根本吃不完一个,他说他看见我生病比我自己还难受,却又不能代替我生病,只能在旁边削苹果。他说他妈生病的时候,他爸也是在旁边削苹果,吃不完就看着苹果慢慢氧化,我还记得我当时笑着满床打滚,笑高梓斯和他爸都傻。削苹果有什么用,爱的时候没苹果也甜,等爱慢慢也跟苹果一样氧化的时候,只剩下了讽刺。   我出声阻止高梓斯继续削苹果的动作,“高梓斯,别削了。”他抬眼看了我,眼眸就像笼罩着一层雾,我总是看不透,却又异常地着迷。他继而看了手里快削好的苹果,问我,“绫绫,想吃什么我去买。”削苹果的动作并没停止。“够了,别削了,高梓斯,你别削了,我不想吃苹果,我从来就不喜欢吃苹果,我不是你妈,不喜欢吃苹果,你听清没?”我伸手把他手里的苹果猛得打到地上,打完之后我才开始后悔。   他动作一顿,把小水果刀放到一旁的矮柜子上,神色未变,“那你喜欢吃什么,我去买。”我突然满心的悲哀,这样的爱情有必要再维持下去么?“你还是考虑下吧,我们分手吧。我已经不想再被你冷落在家里,当你的黄脸婆,你反正有那么多美女围着转,分手吧。”上次最后还是被好友打来电话我没接,才发现奇怪,打给高梓斯,才知道事情大条了,好友拿着门口花盆底下的备份钥匙冲了进来,把我拖去楼下的小诊所才避免烧成傻子。   等高梓斯赶回来,已经是第二天早上,我看见他衣领上居然还有别的女人的唇印,心下冰冷一片,真是太讽刺了,我在家里等死,他在外面销魂。他一近我身,我立刻甩了一个耳光给他,当时只可惜我没什么力气,打他就跟挠痒痒差不多了,再接着我就丢下了一句,“我们分手吧。”   高梓斯抿着唇,伸过手想握住我先前把他苹果打落的手,我手一躲,没让他握成,“绫绫,别赌气好不好?”我冷哼一声,“赌气?你睁大眼看看我,我哪里跟你赌气了,我说了我们分手吧,你不要装成你没听见。”   他抬头深深望着我,是我眼花了吧,要不让我怎么看见他眼里有着一丝脆弱。“绫绫,我们去注册吧,下午就去。”我一楞,要是以前,我不知道有多开心,可是现在呢,我只感觉到无尽的疲惫,到底是发生了什么,才会导致现在的局面。   我别过脸,抬眼看向窗外,“我不去,你很了解我的,你外面的女人都找上门了,这真是叫我情何以堪。”他的声音依旧是那么清冷,依旧是那么处世不惊,我以前是那么着迷,“那个孩子不是我的,虽然我那次是喝醉了,但我还知道我没做过。”   “不是你的?”我深呼吸一口气,转回头,“不是你的又怎么样,我知道不是你的,那个女的演技太烂,可是呢,你不是照样醉倒在别的女的怀里?没做过?呵,别人对你做了不少吧。”   “高梓斯,你一直很优秀,当初我也是癞□□想吃天鹅肉,现在我也想通了,何必这样子互相折磨,不如我放手,让你去追逐更好的未来。”我低头看着自己戴着一枚尾戒的左手,咬着唇把它取下来,眼睛却泛上一阵酸意,“还你。”我把尾戒递给他。   他不去接那个尾戒,“绫绫,我们去结婚好不?你别和我赌气了,我知道这次是我不好,但是你原谅我好么?”他放在我病床上的手微微颤抖,“我妈这几天病又恶化了,她很想看我当新郎的样子。”我苦笑地摇了摇头,“你总是这样,原来你想和我结婚是为了你妈,你要替我跟阿姨说声抱歉了,我不配当你家媳妇。”   高梓斯眼窝很深,显得眼睛异常深邃,就像此时,他眼睛里有着太多,沉淀着许多我无法看懂的情绪,却迷人得让人心碎,我是多么爱着眼前这个男人,可是当爱成一个包袱,就让我亲手把它卸下。“绫绫。”他抓住我的手,试图把尾戒再戴上去。我拼命不让他戴上,也许是他怕伤我,僵持许久他都没有成功,终于他放弃了,而是改为深深地看着我,眼里的哀伤让我认为这个男人还爱着我,爱得像以前那么深,但我却深深地明白,这是不可能的,他只是有点不习惯我的决绝而已。   03   有时候冲动后就会后悔,但人人都知道这个世界没有后悔药。   从上次病房一别,我已经很久没见过高梓斯了,我的病早就全好了,我也从打拼的城市回到了家乡,回家之后才发现父母已经老了好多,好的是他们都没有问起高梓斯,问起那个让我义无返顾地叛逆他们的那个大男生去哪了。   然后就是一些初中高中同学聚会,来来去去也就那样,说自己又接了什么工程,或者自己的男朋友是哪行的,呵呵,可惜我在初中高中没什么暧昧,要不然又是一顿狗血情节,与相恋多年的男友分手,遇见啥啥新的转机,才发现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真正和他没了联系,心里就空落了好大一块,每天想起他就难受,晚上也睡不着,睡不着就坐在床上发呆,有时候可能就是一晚上的事。睡着了哭醒也是常有的事,二老看着我这样,也忍不住跟我说问我是不是和他吵架了,说他们两也不反对了,只要我开心就好。   我每次都是笑着摇头,说我没事。   其实我早知道自己后悔了,可是有用么?他不会再回来了。   后来我才知道,我走后的没两天,高梓斯他妈就病情突然恶化送进了医院,因为太痛苦,在医院的第二天晚上就自己偷偷把氧气管拔了,他爸受打击过重,连续几天不吃不喝,也住进了医院。   我想他一定会恨我的,我是多么过分,阿姨对我那么好,以前在大学时候,他就带我去过他家吃饭,当时阿姨的温柔大方就深深印在我心里,她是真把我当亲女儿看,可是我连她最后一面都没去见。听到这个消息时,我立刻给自己甩了一个耳光,林绫,你真是好样的。   我现在怎么有脸在去找高梓斯,但是我却意外地接到一个电话。   “林小姐,拜托你去看看梓斯吧。”我很确定这声音我不熟悉。   “你是?”我握着电话,但是心里却又不安。   “我上次在咖啡厅见过林小姐的,真的林小姐,你去见见梓斯,他已经几天没来上班了,我找不到他,伯父那也没有去。”女人的声音里夹杂着着急,却让我觉得有些刺耳。   我看着自己光秃秃的左手,“我想我帮不了你,我也很久没跟他联系了。”   那头的女人沉默了许久才说,“林绫,你真的很狠心。不就是梓斯喝醉过一次么?你就要跟他闹分手,现在好了吧,你的心到底是什么做的?”   “……”   “林绫,你真的做得太过分了。”   “我想这件事情我没必要和你解释。”   女人的声音突然有点破碎,“你不知道,我那么努力,他都不愿意接受,还笑着和我说他已经找到他此生最爱的人了,你看到他衣领上的唇印了吧,那次是我故意的,我跟他说如果你在乎他就一定会吃醋,他真的很不懂。”   我突然觉得心脏里传来一阵疼痛,多么戏剧化。   “林小姐,我求求你好不好,你去找他吧。”多可笑,这段时间连续两个人求我,为了同一个男人。我挂断了电话,有些茫然地看着自己的手,手上的冻疮还没有消掉,还在那里嘲笑我,嘲笑这一切,我到底该怎么办?我知道这一切不是那些所谓的小三小四的缘故,而是我和他之间出现了缝隙,随着时间,那缝隙越来越大,我已经无法承受。风口越来越大,我和他之间的感情也随之摇动。如果是几年前的我,我早该把那些莺莺燕燕全部打回老家,让她们看看我家的男人没那么好抢的。   想到这,我突然冲去房间,简单收拾下东西,就往外冲。无论如何,我也该去找到他,再怎么样,我也不能把他丢在那里。   等又到了那个我呆了七年的城市,我感觉自己好象从未离开过,高梓斯会去哪?按照他的性子。我脑海里闪过几个片段,就急忙招了辆出租车,跟出租师傅说:“麻烦开到政府最近要拆的那块地方。”我不知道那个地方叫什么名字,但我记得有天深夜他回来,就抱着我喃喃自语,本来睡得挺熟的我被他弄醒,声音有着睡意的问:“怎么了?”   他把头埋在我的脖子间,声音哑哑的。“林绫,怎么办?我家原先居住的房子要被拆了。”   “拆了就被拆了咯,没什么大不了的。”我打了个哈欠。   他的身体一僵,“那个房子对我很重要,我是在那里长大的,后来我们家搬家时,我才十二岁,就经常跑回那里,后来等学业更忙,就去得很少了,林绫,我不想它被拆。”   我摸摸他的头,半是敷衍地说,“安啦,没事的,一切都会过去的。”   他慢慢松开抱着我的手,躺回自己的那半边床没有再吭声,当时的我睡意实在太浓了,也没怎么去想这事,有继续投入周公的怀抱。第二天起床时,他又跟个没事人样,我还以为是自己做梦梦到的。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他应该会在那里。   出租车师傅开了很久才停下来,我看着窗外却有些迟疑了,若是真找到他,我该如何让面对他,若是没找到他,那我下一步该去哪?   师傅见我持久不动,回头喊了一声,“小姑娘,不是这里么?”   我笑了笑,摇了摇头,说:“我也不知道是不是这,谢谢师傅了。”便从包里抽出两张钱给他,便开车门下了车。我抬眼看了下已经被政府拆得七零八落的房屋,有点庆幸自己今天没穿高跟鞋来。深呼吸了一口,才慢慢走进去。几乎所有还没拆得房屋都被写了个大大的“拆”字,我不知道高梓斯小时候住的房子会是哪栋,只能一栋一栋地找,每走到一栋,我总有点试探地喊几声他的名字,不过都没人应我。   突然我瞟到一栋房子,那栋房子和周围都有些不同,就是它的前面有棵树,那棵树的分支上挂着一个羊角灯,在阳光底下,还散发着昏黄的光。我抬腿走过去,往那栋房子楼上看去,直觉告诉我他在上面,于是我咬咬牙,就开始爬楼,一边喊着他的名字。爬到五楼时候,我听到六楼有些细碎的声音,不假思索我就往上爬,当他的身影真的出现在我眼前,我却突然有种恍然如梦的感觉,他整个人都清瘦了好多,平时总是西装革履的他衣服却皱成一团,好不狼狈,他就站在楼梯上看着我,我和他之间隔着十个台阶。   “回去吧。”我最终选择先开口。   他垂下了眼,复而抬起头,直直地望着我,“回去?回去哪?”   我强露出个笑容,“肯定是回家了,梓斯,我们回去了,伯父还在等你。”   “那你呢?你还会回去么?”   我沉默了很久,才缓声回答道,“我会回去我的家乡,我想我也需要找个老实安分的男人结婚,生个调皮的宝宝。”顿了顿,“梓斯,我也想了很久,我们就这样别过吧。”   他猛得笑出声,眼眶都笑出了泪花,我却难受地别开了眼。   “林绫,我不信。”他笑着一字一句地说出这句话,“我不信你说的话。”我楞在原地,看着他慢慢走下来,直到站到我的面前,他突然伸手过来把我头发揉乱,笑容如第一次初见那般明媚,“绫绫,再见。”便毫不留恋地从我面前走过,我的泪就这样猛的掉下来。   04   我总算要学会如何爱自己。   果然两个城市的物价差了许多,我居然也能用我那微薄的储蓄租下个店面,因为有高中同学是搞装修的,所以也很便宜算给我,于是我也很幸运地开起了家小书店。每天都有很多高中生来买书,有结伴而来,也孤身一人,我每天只要在人潮高峰期过后,把放乱的书放回去就好。   当然后来收到他的喜帖又是另外一回事了,那天我早早关了店门,去超市买许多罐啤酒,偷偷窝上自家天台,笑着和天上的星星一起干杯,这年代谁不能忘了谁,我总该过好自己的小生活。   我在狠狠喝完一罐后,很没道德地往外砸出去。还混杂我发泄的声音。“高梓斯,你混蛋。”   什么爱忘不掉,什么情记一生。   就这样吧,爱自己也是爱,反正是自己选的路,那么就再见吧。   END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我就是准备把这个坑凑个小树苗所以放上这个短篇关注 * ╭╮ ╭╮  ╭╮  ││ ││  │└╮ ╭┴┴—┴Ⅲ╮~└—╯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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